91啦丨国产丨蚪窝人妻首页,国产一区不卡,日本欧美大码aⅴ在线播放,西西人体444WwW高清大胆

幼兒教師教育網,為您提供優(yōu)質的幼兒相關資訊

《社會契約論》讀后感

發(fā)布時間:2024-10-23

認真讀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對人生或者事物一定產生了許多感想,這時候,最關鍵的讀后感怎么能落下!你想知道讀后感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社會契約論》讀后感,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社會契約論》讀后感 篇1

在法律還沒有產生之前,我們采用的是契約,當法律產生之后,社會間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也就越來越清晰,人們的行為會收到法律制度的限制,也正因如此這個社會變的更加緊然有序。我想這就是社會契約存在的必要性吧。

在讀這本書之前,首先去查閱了解了這本書的作者和寫作背景。盧梭是法國十八世紀偉大的啟蒙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文學家,他是法國大革命的先驅者,也是浪漫主義文學流派的開創(chuàng)者。這本書在創(chuàng)作時,深受啟蒙思想的影響,但當時貴族鼓吹君權神授,并且有著十分嚴重的封建制度,農民階級飽受貴族的摧殘。而這本書就是盧梭在啟蒙思想的影響之下,從自然法學的角度,展開了他對于“人”與人與人之間的平等自由等方面的論述。

第一卷作者首先探討了在社會秩序中人類的實際情況與法律的可能性,表達了他的主張,自己身為一個自由的公民,有義務去研究公共事務,有義務愛護自己的國家。人生來就是自由的,但是在政府之下往往是被壓迫的,但是一旦人們可以打破自己身上的枷鎖的時候,他們便會毫不猶豫,這是因為自由是他們的權利。以家庭關系為例展開了對原始社會的政治社會的描寫,雖然人生來是自由的,但是在奴隸制度之下,首領與奴隸就像是牧羊人與牛、羊之間的關系一樣,如果你沒有勇氣去反抗,那么你就只能卑微的做一個奴隸,任憑君主階級羞辱。

以一個強者是如何產生,如果是強力形成權利會產生的后果,表現出強力并不構成權利,而人們只是對合法的權力才有服從的義務。通過奴隸制度,論述了古代時人們的自由受到了嚴格的侵犯,無論是一個人對一個人還是一個作為高高在上的人,奴隸制和權利處在了一個相對里的情況下,變現了奴隸制度的荒謬不堪沒有任何何意義,不僅如此,在奴隸制度下的'約定,也沒有一點的合理性。當然作為奴隸制度下的統(tǒng)治者,相對于人民和首領他們是一個集體而言,奴隸主只是一個孤獨的統(tǒng)治者,盡管他有再多的奴隸,因為他的心中只有自己的利益,別人的生命在他眼中一文不值。

但是,一旦尋求到了社會公約,許多人的力量匯總到一起,就能夠克服困難所帶來的主力,但最重要的還是我們如何將這些力量結合到一起,正如書中作者所說:“我們每一個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益的最高指導之下,并且我們在共同體中接納每一個成員作為全體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當我們能夠產生一個道德與集體的結合體之后,會產生城邦、國家、主權者、人民、公民等不同的身份,縱使我們會有許多不同種的身份,我們也能夠一起克服困難的阻力。當主權者出現之后,社會也漸漸成為了一個共同體,當集體中的一員受到他人的侵害時,集體中的其他成員當然會站出來為他謀不平,因為他們是一個集體,損害個人利益也就是損害集體利益,這就逐漸形成了社會公約,任何人拒不服從公意的,全體就要迫使他服從公意,只有在主權者存在的情況下,社會公約才是合理有效的,否則將會被濫用于一些不好的事情。

于是我們慢慢進入了社會狀態(tài),社會產生了很大的變化,道德性登上了歷史的舞臺,義務和權利在人們的心中占據了重要的地位,道德的自由是人類真正成為自己的主人,只有服從人類自己所制定的法律,那才是自由。這一卷的最后,通過對最初占有者和最強者對財產權的所享有權利的對比,得出“集體在接受個人財富時遠不是剝奪個人財富,而只是保證他們自己對財富的合法享有,使據有變成為一種真正的權利,使享有變成為所有權。這一卷,主要論述了盡管人與人之間存在著因為自然而所帶來的一些不平等,但是在法律和道德的保障下,他們是人人平等的,表現了在社會制度下,法律和道德存在的必要性。

第二卷開頭講述了公意是形成公共幸福必不可少的東西,當然在社會秩序個別利益是一定存在的,但正是因為眾多的個別利益中會有著相似點,也因此社會之間就有了聯(lián)系。而在此之中,主權者就顯得及其的重要。主權是不可分割的,它分為強力和意志,即主權者的意思表示和人民的意思表示,主權不是分立存在的,它是對最高意思的執(zhí)行。并且公意并不是永遠都是正確的,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個人利益,當這些個人利益結合在一起后,常常產生的是眾意,眾意和公意是不同的,眾意著眼于公共的利益,而眾意著眼于私人的利益。只有每個公民都很好的表達了自己的意見,并且不能夠產生派別,那么才能構成公意。公意是主權權利行使的基礎,但關鍵在于如何行使好主權權利,正如文章中所說,我們要確定好主權權利的界限,要將公民的權利和主權者的權利合理調控好,公民生而自由,雖然他們有義務維護公共的利益,但是對于主權者不合理的要求他們也可以不接受。

對于生死權,書中說人民沒有對自己生命的處分權,但每個人都有行使自己權利的自由,我認為他們有權去為了做一些事情不惜冒著自己的生命安全,如果這些事情不會危害到公共利益的話,畢竟人生來自由。由于社會公約,每個政治體都被賦予了生存和生命,我們認為上帝是神圣的,但是如果只有上帝,是遠遠不足以維護好社會秩序的,因此,法律的存在,就需要有約定和法律來把權利與義務結合在一起,但對于法律究竟是什么?很難去解釋。

法律是一個公意的行為,是我們自己意志的記錄,他的對象具有普遍性。對于法律,立法者處于一個極其重要的地位,立法者在一切方面都是國家中的一個非凡人物,他們應該所有人的角度上去思考問題,維護好公共的利益。在一個國家中,除了有社會秩序、主權者、法律、立法者,還有最重要的就是人民,人民就是建筑一棟房子的磚瓦,沒有了人民那我們這個集體也就不復存在了,正如人生來平等一樣,每個人在自然的作用下都會存在不一樣的特征,所以每一個人對于法律的接受程度也是不一樣的,有些人不用說也會自覺接受法律的約束,法律但也有些人是永遠也不愿意承認法律的,甚至不能容忍別人為了要消滅缺點而觸碰到自己的缺點。

同一個法律并不能適用于那么多不同的地區(qū),因為不同的地區(qū)有不同的風俗習慣,而不同的法律又會在人民之間造成矛盾和分歧。我們需要建立一個健全有利的體制以此來擁有一個更加良好的政府。一切立法體系最終目的的全體最大的幸福可以概括為自由與平等。自由,是因為一切個人的依附都會削弱國家共同體中同樣大的一部分力量;平等,是因為沒有它,自由便不能存在。對于自由,人民生來自由,我們可以在不違反國家利益,不違反主權者的統(tǒng)治之下,自由的實現自己的合法權利。而平等對于現在的當權者或者是立法者來說,是一件很難做到的事情,畢竟每個人生來就是不同的,不同的環(huán)境、不同的性格……只有立法者制定出合理的法律,既不影響到強者的自由,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保護弱者的權利,才能算得上是平等。為了規(guī)劃全體的秩序,或者說是為了賦予公共事務以最好的可能形式,需要考慮各種不同的關系,也因此會產生各種不同的法律。

從現在的中國來看,我們形成了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由不同的部門法所組成,憲法、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等,從不同的角度維護著社會秩序。唯有這樣,才能夠使法律更加具有嚴密性,才能更好的維護好人民各方面合法權利。

讀完這本書,其實要說完全能理解,那是不可能的,因為書中有很多東西,是作者都難以理解清楚的。這種具有哲學思想的東西,也只有有著深刻的經歷才能夠參透其中的奧秘。

其中讓我影響最深刻的一個問題就是關于人生自由,在憲法中,公民的自由權利受到保障,但是當公民自身的利益與國家的利益沖突時,當然還是以國家的利益為主。我們在平時享受著權利與義務,我們有著言論、結社的自由,當然也有著愛護國家保護國家尊嚴的義務。因此,這里的自由并不是意味著為所欲為,而是在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前提下自由的行使自己的權利。

我們的社會總是處于不斷的發(fā)展過程中,從前的社會契約,再到現在的社會規(guī)則一直保障著社會的發(fā)展。社會在不斷進步,社會制度也在不斷的改善。人性也只有在社會規(guī)則的制約之下才能夠克制住潛藏在內心深處的欲望,才能夠讓社會變得更美好。我們需要從自我做起,堅守社會規(guī)則制度,我想這是社會契約論一定還有更多需要我們去做的事,只是現在的我們還不能夠完全理解。

《社會契約論》讀后感 篇2

雖然盧梭一直謙虛地認為《社會契約論》只是自己在以前不自量力從事,而后來又放棄了的一部長篇著作的摘要,是一篇簡短的論文。但是我認為《社會契約論》是西方近代史上的一本偉大的思想著作,因為盧梭的這本書最早提出了現代政治的核心問題——即政治權威與法制、民主。

《社會契約論》是一本飽受摧殘的書籍。在1762年,盧梭這本著作一出版就遭到禁毀,并且在日內瓦和巴黎被當眾焚燒,官方和教會人士也對這本書大加指責,甚至連同一時期的大哲學家、文豪伏爾泰也對這本書持有偏見。但是隨著歐洲近代史上的反對君主獨裁的民主政治革命的暴發(fā),人們開始承認了這本書的地位和正確性。盧梭可以說是當時唯一一個敢說不讓國王掌握主權的政論家,有人去這樣評論盧梭的社會契約論——“《社會契約論》的問世,在政治理論上實現了一個大的突破,它推翻了國王的寶座,驅散了君主的幽靈,主權在民的新學說振聾發(fā)聵,令人耳目一新,使備受壓迫的人民開始覺醒,知道自己才是國家的主人?!睂τ谝槐臼艿竭@樣高評價的著作,我在一個暑假里只能說自己是粗淺的閱讀了幾遍,我不敢說自己讀懂了這本書的精髓,我只能說說自己淺薄的見解。

盧梭的這本書可以說是從兩方面寫起的,一是民主,二是法制。而通過這兩方面的深入論證也提出了這本書的核心問題,即合法的政治權威是否存在。談到這里,我要說一下自己對于盧梭書中政治權威的理解,盧梭書中的政治權威并不能單純從字面上理解為政治的權威,而是要引申理解為政治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正當性。因而在自然狀態(tài)下是不可能存在政治權威的,根據盧梭書中的理論解釋,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一個理想的,合法的政治權威是存在的。盧梭在這個問題上參考了另一位思想家、法學家格勞修斯的理論,在書中對于合法的政治權威是如何產生的,作了如下一種闡述:政治權威是在社會契約中,每個人都放棄天然自由,而獲取契約自由的過程中形成的。在參與政治的過程中,只有每個人同等地放棄全部天然自由,轉讓給整個集體,才能讓人民得到平等的契約自由,而讓政府得到了一份合法的政治權威。

書中,我們可以看到他圍繞合法的政治權威是否存在,對于民主和法制兩方面都有很多精彩的思想存在。首先,在民主的問題上,盧梭在書中主要是對直接民主進行分析說明,這里我們暫且先不談盧梭觀點里對于間接民主認識的局限性,我們僅僅從盧梭對于直接民主的描寫和盧梭對民主的推崇就可以看出盧梭對于民主有著先進的認識和獨到的見解。所謂直接民主指的是公民通過直接參加政治活動來管理國家和社會事物的民主方式,這是民主產生的最初形態(tài),也是一種最易于被人所認知的民主。盧梭在書中對于民主制有這樣的描述:就民主制這個名詞的嚴格意義而言,真正的民主制從來就不曾有過,而且永遠也不會有。多數人統(tǒng)治而少數人被統(tǒng)治,那是違反自然的秩序的。我們不能想象人民無休無止地開大會。由此我們不難看出,盧梭對于民主的認識是很現實的。盧梭認為一個完全的民主國家是不可能出現的,盧梭的民主觀點與雅典民主實踐中體現的民主基本是一致的,其先進性在于對人的民主權、法治、權力制約、公民意識等等思想的分析。局限性在于小國精英式的民主,缺少對于大國平民的民主認識。

那些基本原則或理念一步步發(fā)展成為了今天民主建設不可或缺的思想基礎,尤其是人民主權原則對近現代民主作出的貢獻是根本性的。現實中的代議民主制,雖然能夠基本切合當今的的社會經濟條件,但依然存在著種種不足,盧梭在書中就指出代議制只能代表“眾意”而不是真正的“公意”,眾意只是諸多個人意志的集合,并不一定是正確的,而公意則能更好的代表民意,是正確并且不可摧毀的。如果說現代的代議制民主對直接民主制是一個進步的話,它也仍然是在繼承了盧梭的基礎民主理論,只是通過變換民主的實現形式,從而使民主運作更加切合實際,以此彌補直接民主的實行上的不足。盧梭的民主理論的積極意義是勿庸置疑的,從盧梭的書中我們可以看出盧梭的理論實際上也代表了人類對民主的完美期待。他使我們認識到完善民主的路途是沒有盡頭的。真正的民主是極難成功實現的,我們所做的只能是在先人的理論基礎上結合實踐不斷努力,希望民主的光輝最終籠罩人類社會。

如果說盧梭對于民主的認識還是停留在理想性上,是有很多缺陷的,那么盧梭的法制思想則要更具實踐性和合理性。盧梭對于法治的重要性有著深刻的認識,就如書中所言“社會公約為政體帶來存在和生命;而立法為政體帶來意志和行動的能力。”一個社會契約下的社會必須是一個法治的社會。這樣的社會才能存在合法的政治權威,因為合法的政治權威必須是有著諸多限制的,這樣才能保證社會的有序運行和公共意志的正確體現。盧梭對于法治的認識首先是從憲法的設立開始的,盧梭認為憲法起草人“勾畫了國家的機構,而不能在此機構中起任何作用”,這體現了盧梭的分權意識,即立法權與司法權的分立,這在現代中國也是適用的。不僅僅是憲法,規(guī)定人民日常生活的其他法律也應是如此。盧梭害怕權利的濫用最終會導致公共意志被強權所替代,因此對于立法者的要求近乎苛刻。盧梭對于強權的理解很精辟,盧梭解釋強權就是強者的意志被體現,誰強大,誰就有權利。因此在強權下,弱者的權利是不被保護的。

那么如何才能建立一個健全的法治社會呢,除了分權思想外,在書中第二卷第十二章中,我們還能看到盧梭對于理想法律的劃分。盧梭將法律分為策劃全體秩序的“政治法”也就是憲法,規(guī)定公民各種自由權力的“民法”,制裁一切法律的“刑法”,以及刻在公民心中的“風尚、習俗”,盧梭把第四種法律稱之為“一個國家的真正憲法”說它“每天都在獲得新的力量;當其他的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時候,它可以復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個民族的創(chuàng)制精神,而且可以不知不覺地以習慣的力量代替權威的力量,用現在的理論來說這第四種法律可以被看為習慣法,是現代法律的淵源之一。其實一開始我不太明白盧梭為什么會如此推崇第四種法律,仔細想想我才明白,盧梭看重的是第四種法律的民族文化性,第四種法律才是每個民族最有特色的東西。

《社會契約論》實在是一本很難讀懂的書,他為了證明合法政治權威的存在分別通過貴族制、奴隸制、民主制的分析來論述政治的理論,又通過對于戰(zhàn)爭、政府、法律、公共意志來論述合法的政治權威在不同領域的存在形態(tài)。我限于自身知識的限制,在讀這本書時,查找了很多資料,發(fā)現不少學者也對盧梭書中的觀點提出了不同意見,并且指出了盧梭思想中存在的很多局限性。通過對他們文章的了解,我感覺自己對社會契約論的認識被加深了,同時也了解到沒有哪個思想家的理論會是完全正確的。我們在讀書中要敢于質疑權威的理論,要用辯證的視角去看問題。在吸收偉大思想家的思想時,要在深入分析的基礎上去甄別哪些是啟示,哪些是思想的局限性。每一本書都是一個世界,是作者對于其所處的現實世界的映射。這些世界或美麗,或簡陋,但是當你讀懂作者的一刻卻一定是充滿感動的,那種感動是靈魂上的共鳴,是無與倫比的魅力。我讀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就有這樣的感動。

《社會契約論》讀后感 篇3

法國的先賢祠中有二人的靈柩為止最為顯眼,一個是啟蒙運動的先驅伏爾泰,另一位是他的最偉大的死對頭,讓-雅克-盧梭。他們前者結束了一個時代,后者開辟了一個時代。最近的利比亞危機讓我疑惑政府應該是什么樣的?它是怎么產生的?西方政治家關于政府的理論是怎樣解釋的?這些疑問讓我查到了盧梭的政治巨著,希望能有答案。

盧梭的《社會契約論》辭藻華麗,語言的艱深與理論的激情相配合。這里我摘抄一部分令我印象深刻的段落:

1、人生來就是自由的',卻無不處在枷鎖之中。自以為是他人主人的人,只不過比他人更是奴隸。

2、誰要說一個人甘愿無償地把自己送給別人那純屬不可思議的無稽之談。即使有人這樣做,那也是不合常理的,單憑這一點就可以斷定這種行為是非法的、無效的。誰要說一個民族會這樣做,就等于假設這個民族是一群瘋子:瘋狂之舉不可構成。

3、放棄自己的自由,就是放棄自己作為人的資格,就是放棄人類的權利甚至放棄自己的義務。對于一個放棄一切的人來說,是不可能有任何補償可言的。這種放棄是不符合人性的,使自己的意志喪失一切自由,就是使自己的行為喪失一切道德。

這些段落讓人想起風起云涌的法國大革命,而這些激進的言論居然是出自盧梭這樣一位儒雅俊秀的才子。是什么讓他產生這樣激烈的言辭?

盧梭出生于日內瓦的一個鐘表匠家庭,后來成為孤兒,從小讀著《教會與帝國歷史》、《世界通史講話》、《名人傳》長大。在巴黎的沙龍中漸漸顯露才華后,在一次科學征文比賽中獲獎一舉成名,他崇尚自然熱愛音樂,晚年在窮困潦倒中死去。

通過他的生平我們不難發(fā)現,他出生在社會中下層,接觸到的是社會中下層的困苦與無奈,而他對《世界通史講話》、《名人傳》等名著的癡迷又使得他擁有他那個社會基層所沒有的精神和信仰,因而他無法成為一個碌碌無為的鐘表匠、律師書記。他的向往與不甘心,使得他對社會下層產生了極大的同情。后來因為華倫夫人他的人生有了一次轉折。

這個成功男人背后的偉大女人是盧梭的情婦和養(yǎng)母。雖然有華倫夫人的支持,盧梭還是難以抵抗巴黎上層社會的壓力,于是他更多的站在平民的立場去抨擊上層社會。

粗略了解了盧梭本人及其經歷,可以更好的理解《社會契約論》。全書只有七萬多字,不是一部大部頭,但這絲毫不影響它的歷史地位。

《社會契約論》讀后感 篇4

《社會契約論》讓我對民主與法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盧梭認為,一個合法的國家必須建立在人民的共同意志之上,這種意志在法律上表現為社會契約。這種契約規(guī)定了人民的權利和義務,也規(guī)定了統(tǒng)治者的權力和責任。

在書中,盧梭強調了法律的重要性。他認為,法律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體現,是維護社會公正和秩序的基石。同時,他也批判了當時法律的不完善和不公正,認為這些法律沒有真正體現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通過閱讀《社會契約論》,我更加堅信民主與法治的重要性。在一個民主的社會中,人民的意志應該得到充分的'尊重和體現;在一個法治的社會中,法律應該公正、公平地保障每個人的權利和自由。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建立一個真正屬于人民的、公正和平等的社會。

《社會契約論》讀后感 篇5

《社會契約論》全書分為四卷。依據伏漢(C·E·Vaughan)本的注釋,第一卷討論的是人類怎樣由自然狀態(tài)過渡到政治狀態(tài),以及公約的根本條件是什么;第二卷討論的是立法;第三卷討論的是政治法,即政府的形式;第四卷則是繼續(xù)討論政治法,并闡明鞏固國家體制的方法。我在寫作本文時閱讀至第三卷第一章,以下就這已閱讀過的半部書來談談自己的感受。

盧梭在第一卷里便開宗明旨地提出了“人生而自由”這一觀點。他認為奴隸制是很荒謬與不可思議的,因為沒有一個擁有健全理智的人會去無償地奉獻自己。同時他駁斥了格老秀斯和其他一些人從戰(zhàn)爭里籀引出奴役權的觀點:他認為戰(zhàn)爭只能是國與國之間的一種關系,一國的成員為了摧毀敵國而殺死敵國的成員,而一旦當對方放下武器投降后,就不再是敵人了,于是別人也就不再對這些投降的個人再握有生殺之權。所以那些認為在戰(zhàn)爭中能夠以別人的自由來贖取對方生命的看法是完全沒有道理的。

在論述完以上這些觀點后,盧梭提到了這本書最核心的一個論點,即存在著一個社會公約。對這個社會公約,盧梭認為是與“人生而自由”的觀點相一致的。人們在簽訂社會公約后并未改變其自由的本質,而是將原有的自然屬性的自由轉化為了社會屬性的自由。何謂自由?盧梭的原話是“唯有服從人們自己為自己所規(guī)定的法律才是自由”。我贊同這一看法:當人類在原始社會憑著最原始的欲望而行動時,并不是完整的自由,那是盧梭談到的“天然的自由”;而當人類真正有了理性,可以通過自己的意志來給自己設定一個限制并加以遵守時,這時的人類才是真正獲得了自由。那是一種可以完全掌握自身的欣喜,是為了人類不再是被原始欲望驅動的動物的歡愉。

當然,盧梭似乎在這個問題上也存在一些認識的矛盾。在本書第三卷第一章里他寫到:“國家越擴大則自由就越縮小”。照我看來,這似乎是又走到自己的對立面去反認為遵守法律是不自由的。這也許是個悖論,因為人們真的很難去界定自由與不自由的界限,這也是數百年來思想家們爭論的緣由。

盧梭很推崇公意,他甚至認為公意是絕不會犯錯的。我在最初閱讀時就感到很困惑,覺得這樣“迷信”公意會釀成“多數人的暴政”??杀R梭先生之后就給出了解釋,他認為公意不是眾意,兩者有很大的區(qū)別——公意只著眼于公共利益,而眾意則是指著眼于私人的利益。這樣我們就可以理解,公意并不會造成“多數人的暴政”,因為尊重公意并非就是“少數服從多數”。至于如何表達公意,盧梭認為最好是國家內沒有派系的存在,如果難以實現,那么退而求其次應該盡可能繁殖派系數量并防止它們之間的不平等。在我看來,這是至關重要的一個道理,即一切的民主自由建立的基礎應該是制衡。

我以前對民主的概念很模糊,似乎投票選舉就是民主。但事實上,在某一個集團特別龐大的情況下,投票反映的只是某一個集團的意志。這種個別意志就會掩人耳目地成為了公意,并且對全體成員施以影響。這樣的情況下,民主只不過是幌子,而絲毫沒有給人們帶來實質的好處。所謂制衡,則是能讓少數派、能讓所有人發(fā)出聲音,能像盧梭說的那樣,防止一個集團獨大。當各種意見繽紛多彩匯聚在一起,這時候再全面加以考慮,才能夠真正得到公意。這個過程顯然耗時長久工作量巨大,這也就是真正的民主國家為什么辦事效率不高難以“集中力量辦大事”的關鍵所在。

盧梭先生還談到了法律,他認為法律即公意的行為,也就是說法律就是公意的具體表現。至于立法者,盧梭認為那應該由一位(或許是幾位)“非凡人物”來擔任。他不贊同號令法律的同時還號令人。所以照我看來,在我們國家,國務院依照法律賦予的權力來制定的行政法規(guī)是不應該稱其為法律的。因為那不是公意的體現,難以貫徹公正的原則。而反過頭來看我國的立法工作,立法是由全國人大法工委來進行的,但是制訂過程中卻存在國務院各部委的力量角逐。一部法律的最終誕生,其中很大一部分的內容受到了行政力量的干擾,這里面體現的也不是公意,而是政府中的部門利益。

在第二卷里,盧梭先生花費了很大的篇幅去論述人民。針對之前對立法者的論述他進行了補充,他并不認為立法者單純從“好法律”的角度去立法,而更應事先考察他要為之立法的那些人民們是否適宜接受法律。他說:“大多數民族,猶如個人一樣,只有在青春時代才是馴服的;他們年紀大了,就變成無法矯正的了。當風俗一旦確立,偏見一旦生根,再想加以改造就是一件危險而徒勞的事情了”,我們中國最引以為自豪的即我們是千年文明古國,殊不知這綿長的歲月里我們亦是積累下了無數的偏見。時至今日,我們再想要拋開歷史的包袱重建一個民眾能夠接受的全新法律體系,恐非易事。

在第九章論人民(續(xù))里有這樣一段話:“距離愈遠,行政也就愈發(fā)困難,正好像一個杠桿愈長則其頂端的分量也就會愈重?!北R梭之后還提到了同一個法律難以適用于不同的地區(qū),人民會對自己龐大的國家里那些永不見面的陌生同胞公民們缺乏感情。我很認同盧梭的這一觀點。在我看來,中國的國土面積如此廣闊,各地的風俗習慣又各不相同,既然我們可以設置民族自治區(qū)、自治州乃至自治縣、鄉(xiāng),為什么不可以推行聯(lián)邦制來賦予地區(qū)以更大的自主權呢?我依稀記得有人說中國若是推行聯(lián)邦制,那國家馬上會肢解崩析。這是種完全沒有理論依據的看法,當初推行改革開放政策時還有人提是資本主義復辟,而今我們再去看這樣的論調,是否顯得可笑呢?其實這樣的討論早在清末民初便存在,當時關于“聯(lián)省自治”的思想以及廣東陳炯明的民主聯(lián)邦制方案,都屬于這其中的內容。我并沒有對這一問題有更深入的思考,但對這樣的想法提出感到很欣喜,這似乎為解決中國目前的問題提供了一條全新的道路。

盧梭的觀點亦有我不以為然的,譬如他對“好政府”的論述。他說“在其治下公民人數繁殖和增長最多的,就確實無疑地是最好的政府”。我以為這種看法未免過于片面。因為在第一卷第六章里,盧梭是認為公民、人民、臣民、主權者這些概念都是相互通用的。若是這樣,僅以盡可能多地繁殖人民數量那么作為政府的基本職責,那政府實在是太輕松了。除非將公民這一概念嚴格定義,認為其所指的應該是具有社會擔當、明確個人權利義務并能積極參政議政的個體。一個國家的政府能不依靠外力,自我培養(yǎng)和吸引進入盡可能多這樣的人,那才算是一個好政府。

《社會契約論》讀后感 篇6

《社會契約論》分為四卷,第一卷論述了社會結構和社會契約。社會秩序乃是為其他一切權利提供了基礎的一項神圣權利。秩序并非來源于自然。社會秩序來源于共同的原始、樸素的約定。當自然狀態(tài)中,生存障礙超過個人所能夠承受的地步,人類就被迫改變生活方式。人類不能產生新的力量,而只能是集合并形成力量的總和來克服生存的阻力。解決辦法就是形成一個約定,使每個人都把自身的能力置于“主權者”的指導下。主權者是盡可能包括最多社會成員的、道德的與集體的共同體。共同體中的約定對于每一個成員都是平等的。

第二卷闡述主權及其權利。主權是公意的運用,不可以轉讓,不可分割。主權由共同利益所決定和約束,籍著法律而行動。法律是以公共利益為依歸的公意的行為。立法者的存在就是必要的。然而本身并沒有權力只是指導者。他們起草和提出法律建議,只有人民自己才有權設立法律。

第三卷闡述政府及其運作形式。政府是主權者的執(zhí)行人,而非主權者本身。政府中的執(zhí)政者只是受委托來行使行政權力。世上主要存在著三種政府形式:民主制,即由全體或大部分人民治理;貴族制,由少數人所治理;國君制,由一人治理。結構單一的政府是最好的;實際上政府都是混合形式的,都或多或少地借鑒了其他形式。沒有一種政府適用于一切國家,但是一個國家的政府必須與其人民的特點相適應。

第四卷討論幾種社會組織。公意是不可摧毀的,通過投票來表達。不同的組織有不同的選舉模式,例如:人民大會、保民官、獨裁、監(jiān)察官等。每個公民都應該有一個宗教,只要他們的教條一點都不違反公民的義務。

一個理想的社會建立于人與人之間而非人與政府之間的契約關系。盧梭認為政府的.權力來自被統(tǒng)治者的認可。盧梭聲稱,一個完美的社會是為人民的“公共意志”(公意)所控制的,雖然他沒有定義如何達成這個目標,但他建議由公民團體組成的代議機構作為立法者,通過討論來產生公共意志。社會契約論的主要表述是探究是否存在合法的政治權威,“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彼f的政治權威在我們的自然狀態(tài)中并不存在,所以我們需要一個社會契約。在社會契約中,每個人都放棄天然自由,而獲取契約自由;在參與政治的過程中,只有每個人同等地放棄全部天然自由,轉讓給整個集體,人類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約自由。他闡明政府必須分成三個部分:主權者代表公共意志,這個意志必須有益于全社會;由主權者授權的行政官員來實現這一意志;最后,必須有形成這一意志的公民群體。他相信,國家應保持較小的規(guī)模,把更多的權利留給人民,讓政府更有效率。人民應該在政府中承擔活躍的角色。人民根據個人意志投票產生公共意志。如果主權者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那么社會契約就遭到破壞;人民有權決定和變更政府形式和執(zhí)政者的權力,包括用起義的手段推翻違反契約的統(tǒng)治者。

總而言之,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對社會的發(fā)展起過重大的推動的作用,但這并不能掩蓋他理論上本身的缺陷。他之謂“我要探討的是權利的道理,而不是事實”,雖然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得到理解,但是這種唯心的論證方法,顯然還是缺乏足夠的說服力。此外盧梭還有一個地方存在嚴重的思維混亂—“主權者”。有時它指全體人民的集合,有時指國王或君主,有時則指立法機構。其實,這三者是不同的主體。人民的整體,構成主權者。立法機構,是由人民中間選出的代表組成,代表全體人民執(zhí)行立法職能。國王或君主,或總統(tǒng),以及政府,都是人民的代理人。正因為存在這個混亂,盧梭在統(tǒng)治與代理的問題上也存在混亂。所以他有這樣的說法:統(tǒng)治者的統(tǒng)治要得到被統(tǒng)治者的同意和認可。其實,依據他的基礎觀點,也是我所同意的觀點,必然得出國王或君主或總統(tǒng)僅僅是人民的代理人而已。

在中國不平等的現象也是十分普遍的,性別不平等,職業(yè)不平等,貧富不平等,權利的不平等……這無數的不平等似乎在向我們說明這個社會存在非常深刻的矛盾,尤其是現在的“富二代”“官二代”現象,更是深深刺痛國人的眼球?!叭松降取背蔀榱艘痪涑錆M諷刺意味的空話,而“人生而不平等”才是這個社會的至理名言!人生而平等,人事實上又是不可能完全平等的。完全的出身決定命運,就是種姓制度或者“血統(tǒng)論”;而完全鏟除出身的作用,實際上也只能衍生出新的不平等。但轉型中國的二代現象,自有其特殊內涵。轉型中國的二代現象一方面是反映社會垂直流動的程度,或者說公職和職位向所有人平等開放的程度,正所謂“舉賢不避親”;另一方面是二代之間的溝通問題。在二代標簽的背后,是這個社會早已彌漫的仇富、仇官心理的進一步放大。這種放大已經發(fā)生質的變化:人們日益擔心,社會的優(yōu)質資源將日益被少數人壟斷,大部分人會失去改變自身命運的機會。而這正是任何一種極端思潮誕生的社會土壤:以極端的方式重新洗牌。

自從實行市場經濟以來,社會階層的分化和各種劃分版本就層出不窮。和嚴謹的社會學意義上的劃分不同,類似“富二代、窮二代和官二代”的劃分實際上是網絡輿論對于直觀社會現象的反應。尤其是在就業(yè)和謀取更好職位的時候,當更追求職業(yè)前景激勵的年輕人在關系、家庭資源、甚至是行賄競爭等的較量中敗下陣來,一種“出身決定命運”的悲觀情緒勢必會蔓延。而當看到其他的人在享受到父輩積累的財富和人脈資源的蔭庇,卻又自認為理所當然,擺出一副傲慢姿態(tài)的時候,不平、不滿和憤恨的情緒就會滋長。

究其根源,我認為自從實行“讓一部人先富起來”之后,代際之間的公平問題就遲早會出現。這個政策的出發(fā)點很好,但是卻沒有達到它真正的目的?!白屢徊糠秩讼雀黄饋怼睕]有錯,但是接下來應該“讓先富帶動后富”這點卻沒有做到!先富起來的人搶占了絕大多數的社會資源,“官本位”思想的根深蒂固,再加上社會保障體制嚴重缺失,讓貧困的人們無法獲得同樣的發(fā)展機會,這就導致了一系列的不平等現象。資本和勞動的分配嚴重失衡,這直接影響大多數普通人的收入水平;土地和資源帶來的暴富,以及土地和資源的稀缺性,決定了“有錢的越來越有錢,沒錢的越來越沒錢”。由于政府公共物品服務方面對于民眾起點公平的保障嚴重不足,個人和家庭為此付出了過于沉重的代價(比如為了孩子讀書條件好一點,或者承受高房價,或者承受高昂的擇校費)。等到要“還債”的時候,相關的人們也不得不加入到對于稀缺性資源的尋租大戰(zhàn)中去。沒有“公平正義的光輝”,最終的可能結局只能是“叢林的戰(zhàn)爭”。

之所以如此關心二代現象,我想恐怕還是因為資源分配不公日益固化,在社會代際之間遺傳,社會斷裂得不到有效彌合。本來年輕意味著新銳和突破。但現實也昭示體制的力量更大。中國最嚴重也最需解決的就是政治體制改革的問題,這才是一切不平等的根源,只有挖去陳腐已久的計劃經濟殘存的“毒瘤”,中國的社會發(fā)展才能走上健康向上的道路,一切的一切才有可能完全解決。但是現在縫縫補補的小動作是無法撼動舊有的體質的,只有一場翻天覆地的改革才能打破一切。但是上層的既得利益集團會讓這種有損于自身利益的改革實現嗎?從目前的改革動向來看希望不大,個人在其中能起到的作用實在是太渺小了!難道真要等到一切矛盾激化到無以復加之時,政府才能下定決心嗎?

《社會契約論》讀后感 篇7

我曾經覺得盧梭是一個口是心非的人物。之所以給我這樣的感覺,源于他早年的一篇文章《論科學與藝術》。當時第戎學院有獎征答一個問題,即藝術和科學的復興有沒有改善人們的舉止和道德。盧梭的好友狄德羅建議他回答“不”,因為這樣的回答更容易得獎。最后,無論出于怎樣的動機,盧梭在他的這篇征文中,給出的答案是“科學與藝術的復興沒有改善人們的舉止和道德”。

在《論科學與藝術》中盧梭寫到:“在藝術還沒有塑成我們的風格,沒有教會我們的情感使用一種造作的語言之前,我們的風尚是粗俗的,然而卻是自然的;從舉止的不同,一眼就可看出性格的不同。那時候,人性根本上雖然不見得更好,然而人們卻很容易相互深入了解,因此可以找到他們自己的安全;而這種我們今天已不再能感到其價值的好處,就是得他們能很好地掩飾種種罪惡?!?/p>

然而從史料中不難發(fā)現,盧梭本人是極愛文學與音樂的。他譜寫過音樂作品,撰寫過音樂理論,希望成為在音樂領域有所作為。他曾寫過一個小文章標題就是《我喜歡音樂》。

盧梭真的是口是心非嗎?如果他是這樣一個人,那么《社會契約論》的真知灼見,又是出于什么樣的動機呢?

盧梭在書寫《社會契約論》前,還寫過一本《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他在此書中將人類的不平等分為兩類,第一類是自然(生理)的不平等,由年齡、健康、體力以及智慧或心靈的性質的不同而產生;第二類是精神上(政治上)的不平等,起因于一種協(xié)議。第二種不平等包括某一些人由于損害別人而得以享受的各種特權。

在《社會契約論》里,我認為盧梭其實是針對上述的這兩個不平等,設計出他理想中的公約。

首先,他認為公約可以改變自然(生理)的不平等,他說“公約不是摧毀自然的平等,反而是以道德的與法律的平等來代替自然造成的人與人之間的身體上的不平等?!鄙鐣l約“保全”締約者為目的,使他們不因為年齡、健康、體力以及智慧或心靈的性質不同,而在現實中遭遇不平等。

其次,他覺得要改變精神上(政治上)的不平等,就要改變過去的協(xié)議方式,“設計一種人類集合體,以用集體力量來保障每一個加盟的個體和他的財產。在這一集體中,個體雖然和整體聯(lián)系在一起,但依然自由如初,只聽從自己的意志?!?/p>

簡單言之,我覺得盧梭的社會契約,一方面要在自然(生理)方面,成為所有締約者的生存保障。另一方面,要在精神(政治)方面,不干涉?zhèn)€人的意志。

得出這樣的結論后,我覺得再讀《論科學與藝術》就有了一番新滋味。盧梭所處的18世紀法國社會,凡爾賽宮的皇室奢華風氣統(tǒng)領著整個歐洲藝術的發(fā)展。不難發(fā)現,盧梭憎惡藝術,明確的說,應該是憎惡皇室精神(政治)統(tǒng)治下的藝術。他說“今天更精致的研究與更細膩的趣味已經把取悅的藝術歸結成一套原則了。我們的風尚流行著一種邪惡而虛偽的一致性,每個人的精神仿佛都是在同一個模子里鑄出來的,禮節(jié)不斷地強迫著我們?!倍硪环矫?,盧梭喜愛對音樂與文學的喜愛,則是出自于對樸質自然的追尋。他厭惡那些在精神統(tǒng)治下的藝術,他向往在自然中抒情高歌。

于是,我覺得盧梭不是一個口是心非的人。他的藝術觀、政治觀是一體的,它們都來源于盧梭對于社會的整體認識與判斷。

盧梭認識到社會的不平等分為自然(生理)方面和精神(政治)方面。他一方面認為人們不應該在精神方面被統(tǒng)治(藝術不應該被風格、矯飾化),另一方面他認為要用社會契約來改善人在自然(生理)方面的不平等,從而保障人在精神層面能夠崇尚自然。

由此我聯(lián)想到,對于任何一個特定的社會、時代的文化、經濟、政治狀況,都是一個不可分隔的整體。特定的經濟、政治狀況,導致了特定的文化狀況;而社會對于文化的認識,也必然反映了這個社會對于經濟、政治的態(tài)度。

歐洲社會從百科全書式的混亂的18世紀到如今,藝術的面貌已經全然改變。概念藝術、行為藝術的'當代藝術概念,一次次成為社會思潮的先鋒。我想這藝術面貌改變的背后,是社會的經濟、政治狀況的深層變化吧。

我想起一個學景觀設計的朋友,曾經跟我抱怨,中國現在景觀設計追求的簡約風格,主要是照搬西方近現代極簡主義的風格。但其實我們特別沒有根基,歐洲從幾個世紀前的繁冗奢華的巴洛克風格,變化到今天的極簡主義,是幾百年的變遷里,一步步走過來的。我們不懂得蘊含在這精煉的簡約線條背后的深刻的歷史,而只是基于風格的簡單模仿。這必然是膚淺而流于形式的。

我覺得這個有些無奈的抱怨,背后實際上反映了當下的社會狀況。我們的國家經歷的現代化歷程,其路徑與歐洲是完全不同的。我們在流行風格上對歐美的模仿,體現出的是這背后,在社會政治、經濟體制現代化過程中的的全方位模仿。困惑的是,我們作為模仿者,到底要模仿什么。就如我的朋友所說的那樣,我們不懂得蘊含在這精煉的簡約線條背后的深刻的歷史,而只是基于風格的簡單借鑒。這必然是膚淺而流于形式的。所以,在這個意義上,我覺得我們要讀盧梭,不是在尋找一個通往現代化和諧社會的“現成”的契約,而是在讀他的痛苦和掙扎,反思他對社會的整套想法。盧梭告訴我們,社會的公約是基于人的自然(生理)的基本保障,社會公約不能干涉?zhèn)€人的精神(政治)意志。我想這是基礎,不同的社會各自在這個基礎上,根據其不同的發(fā)展路徑尋找現代化的道路。

那么,我們的社會讀透盧梭沒?盧梭的社會契約論思想有幾分在中國?

我想起前幾天一個朋友從日本回來,聊起日本當下的文化發(fā)展。覺得各種稀奇古怪、甚至亂七八糟的東西,都有人在當做職業(yè)非常認真的弄,而且竟然弄得很好,只要有需求,無論多古怪,都會有相應的東西來滿足(比如為宅男創(chuàng)造的午夜動漫和咖啡廳)。相比之下,中國要保守得多。主旋律藝術的色彩非常濃厚,主流和非主流的意識非常強烈。

雖然這種當下文化上的差異沒有孰對孰錯,但我覺得從中還是能夠體會到,我們的社會還沒有讀懂盧梭。因為如果我們讀懂了,我們的社會有盧梭所述的某種公約,那么我們社會應該會在文化上呈現出沒有主流、非主流之分的狀態(tài)。既然文化是如此,那么社會的其他方面,應該也是吧。

盧梭說:“我們向往自由,但我們帶著鐐銬?!被蛟S我們應該對這副承載著歷史厚重感的鐐銬,有更深一點的領悟才好。

《社會契約論》讀后感 篇8

雖然盧梭一直謙虛地認為《社會契約論》只是自己在以前不自量力從事,而后來又放棄了的一部長篇著作的摘要,是一篇簡短的論文。但是我認為《社會契約論》是西方近代史上的一本偉大的思想著作,因為盧梭的這本書最早提出了現代政治的核心問題——即政治權威與法制、民主。

《社會契約論》是一本飽受摧殘的書籍。在1762年,盧梭這本著作一出版就遭到禁毀,并且在日內瓦和巴黎被當眾焚燒,官方和教會人士也對這本書大加指責,甚至連同一時期的大哲學家、文豪伏爾泰也對這本書持有偏見。但是隨著歐洲近代史上的反對君主獨裁的民主政治革命的暴發(fā),人們開始承認了這本書的地位和正確性。盧梭可以說是當時唯一一個敢說不讓國王掌握主權的政論家,有人去這樣評論盧梭的社會契約論——“《社會契約論》的問世,在政治理論上實現了一個大的突破,它推翻了國王的寶座,驅散了君主的幽靈,主權在民的新學說振聾發(fā)聵,令人耳目一新,使備受壓迫的人民開始覺醒,知道自己才是國家的主人。”對于一本受到這樣高評價的著作,我在一個暑假里只能說自己是粗淺的閱讀了幾遍,我不敢說自己讀懂了這本書的精髓,我只能說說自己淺薄的見解。

盧梭的這本書可以說是從兩方面寫起的,一是民主,二是法制。而通過這兩方面的深入論證也提出了這本書的核心問題,即合法的政治權威是否存在。談到這里,我要說一下自己對于盧梭書中政治權威的理解,盧梭書中的政治權威并不能單純從字面上理解為政治的權威,而是要引申理解為政治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正當性。因而在自然狀態(tài)下是不可能存在政治權威的,根據盧梭書中的理論解釋,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一個理想的,合法的政治權威是存在的。盧梭在這個問題上參考了另一位思想家、法學家格勞修斯的理論,在書中對于合法的政治權威是如何產生的,作了如下一種闡述:政治權威是在社會契約中,每個人都放棄天然自由,而獲取契約自由的過程中形成的。在參與政治的過程中,只有每個人同等地放棄全部天然自由,轉讓給整個集體,才能讓人民得到平等的契約自由,而讓政府得到了一份合法的政治權威。

書中,我們可以看到他圍繞合法的政治權威是否存在,對于民主和法制兩方面都有很多精彩的思想存在。首先,在民主的問題上,盧梭在書中主要是對直接民主進行分析說明,這里我們暫且先不談盧梭觀點里對于間接民主認識的局限性,我們僅僅從盧梭對于直接民主的描寫和盧梭對民主的推崇就可以看出盧梭對于民主有著先進的認識和獨到的見解。所謂直接民主指的是公民通過直接參加政治活動來管理國家和社會事物的民主方式,這是民主產生的最初形態(tài),也是一種最易于被人所認知的民主。盧梭在書中對于民主制有這樣的描述:就民主制這個名詞的嚴格意義而言,真正的民主制從來就不曾有過,而且永遠也不會有。多數人統(tǒng)治而少數人被統(tǒng)治,那是違反自然的秩序的。我們不能想象人民無休無止地開大會。由此我們不難看出,盧梭對于民主的認識是很現實的。盧梭認為一個完全的民主國家是不可能出現的,盧梭的民主觀點與雅典民主實踐中體現的民主基本是一致的,其先進性在于對人的民主權、法治、權力制約、公民意識等等思想的分析。局限性在于小國精英式的民主,缺少對于大國平民的民主認識。

那些基本原則或理念一步步發(fā)展成為了今天民主建設不可或缺的思想基礎,尤其是人民主權原則對近現代民主作出的貢獻是根本性的?,F實中的代議民主制,雖然能夠基本切合當今的的社會經濟條件,但依然存在著種種不足,盧梭在書中就指出代議制只能代表“眾意”而不是真正的“公意”,眾意只是諸多個人意志的集合,并不一定是正確的,而公意則能更好的代表民意,是正確并且不可摧毀的。如果說現代的代議制民主對直接民主制是一個進步的話,它也仍然是在繼承了盧梭的基礎民主理論,只是通過變換民主的實現形式,從而使民主運作更加切合實際,以此彌補直接民主的實行上的不足。盧梭的民主理論的積極意義是勿庸置疑的,從盧梭的書中我們可以看出盧梭的理論實際上也代表了人類對民主的完美期待。他使我們認識到完善民主的路途是沒有盡頭的。真正的民主是極難成功實現的,我們所做的只能是在先人的理論基礎上結合實踐不斷努力,希望民主的光輝最終籠罩人類社會。

如果說盧梭對于民主的認識還是停留在理想性上,是有很多缺陷的,那么盧梭的法制思想則要更具實踐性和合理性。盧梭對于法治的重要性有著深刻的認識,就如書中所言“社會公約為政體帶來存在和生命;而立法為政體帶來意志和行動的能力。”一個社會契約下的社會必須是一個法治的社會。這樣的社會才能存在合法的政治權威,因為合法的政治權威必須是有著諸多限制的,這樣才能保證社會的有序運行和公共意志的正確體現。盧梭對于法治的認識首先是從憲法的設立開始的,盧梭認為憲法起草人“勾畫了國家的機構,而不能在此機構中起任何作用”,這體現了盧梭的分權意識,即立法權與司法權的分立,這在現代中國也是適用的。不僅僅是憲法,規(guī)定人民日常生活的其他法律也應是如此。盧梭害怕權利的濫用最終會導致公共意志被強權所替代,因此對于立法者的要求近乎苛刻。盧梭對于強權的理解很精辟,盧梭解釋強權就是強者的意志被體現,誰強大,誰就有權利。因此在強權下,弱者的權利是不被保護的。

那么如何才能建立一個健全的法治社會呢,除了分權思想外,在書中第二卷第十二章中,我們還能看到盧梭對于理想法律的劃分。盧梭將法律分為策劃全體秩序的“政治法”也就是憲法,規(guī)定公民各種自由權力的“民法”,制裁一切法律的“刑法”,以及刻在公民心中的“風尚、習俗”,盧梭把第四種法律稱之為“一個國家的真正憲法”說它“每天都在獲得新的力量;當其他的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時候,它可以復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個民族的創(chuàng)制精神,而且可以不知不覺地以習慣的力量代替權威的力量,用現在的理論來說這第四種法律可以被看為習慣法,是現代法律的淵源之一。其實一開始我不太明白盧梭為什么會如此推崇第四種法律,仔細想想我才明白,盧梭看重的是第四種法律的民族文化性,第四種法律才是每個民族最有特色的東西。

《社會契約論》實在是一本很難讀懂的書,他為了證明合法政治權威的存在分別通過貴族制、奴隸制、民主制的分析來論述政治的理論,又通過對于戰(zhàn)爭、政府、法律、公共意志來論述合法的政治權威在不同領域的存在形態(tài)。我限于自身知識的限制,在讀這本書時,查找了很多資料,發(fā)現不少學者也對盧梭書中的觀點提出了不同意見,并且指出了盧梭思想中存在的很多局限性。通過對他們文章的了解,我感覺自己對社會契約論的認識被加深了,同時也了解到沒有哪個思想家的理論會是完全正確的。我們在讀書中要敢于質疑權威的理論,要用辯證的視角去看問題。在吸收偉大思想家的思想時,要在深入分析的基礎上去甄別哪些是啟示,哪些是思想的局限性。每一本書都是一個世界,是作者對于其所處的現實世界的映射。這些世界或美麗,或簡陋,但是當你讀懂作者的一刻卻一定是充滿感動的,那種感動是靈魂上的共鳴,是無與倫比的魅力。我讀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就有這樣的感動。

《社會契約論》讀后感 篇9

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大概從初中學世界歷史的時候就知道了。法國文藝復興的代表人物盧梭的代表作,提出了三權分立的思想,后來美國獨立革命吸取了這樣的思想。當時盧梭寫這本書的時候估計沒有料到這本書竟然對世界的局勢產生了重要的影響,甚至一定程度推動了世界格局的變化,也把他的名字刻在了世界歷史上。(實用文書網 wwW.WeI508.com)

這本書我將其看做是議論文,立論清晰,論證方法多樣,邏輯嚴密。我想,如果當初學習議論文選取其中的一個小篇章的話,什么是議論文對我們而言就簡單得多。在論文中,多次運用了駁論、例子論證的方法闡述自己的觀點。駁論運用得無懈可擊,他多次反駁格老秀斯的觀點。舉例為證,盧梭說“有時候人們可以消滅一個國家的政權,但不消滅那個國家的任何一個成員。由此可見,戰(zhàn)爭不能產生與它的目的無關的權利?!备窭闲闼共怀姓J這些原則。同樣,格勞秀斯認為,人們可以把自己奉獻給一位國王。盧梭這樣反駁:照格勞秀斯的說法來看,人們在把自己風險給國王之前就已經是一個國家的公民了……該書為了說明自己的觀點,還運用了例證法。他用一章的文字論述了羅馬人民大會,對羅馬人民大會的緣起、組織架構、實施方式、發(fā)展情況做了清晰明確的闡述,指出共和制和貴族制的弊端,想要指出當今社會的發(fā)展模式和發(fā)展方式。

這本書成書于1762年,兩百多年過去,激勵和影響了一代又一代人。經典就是,什么時候看都不會過時的書。書中提到的很多想法,至今仍然沒有實現?!白杂伞薄捌降取薄爸鳈嘣诿瘛苯裉爝@些仍然是世界上各國人民努力想要得到,或者努力想要捍衛(wèi)的基本權利。在論文中,他努力想要找到一個能把法律置于一切人之上的.政府形式,后來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相互獨立算是為這個問題提供了最初解答的模型。

關于平等,他說,雖然人與人之間在體力和智力上不相等,但由于公約和權利的保證,他們人人都是平等的。換句話說,如果沒有公約和權利的保證,人人平等這個結果最后就沒法實現。這種公約和權利在各個時代各個國家的表現形式未必相同,但是人們生來追求自由和平等的這種觀念的心境卻是切實的。兩百年前對平等就有這樣的見解,讓我們現在許多人都覺得汗顏。在社會日漸開明和經濟日益發(fā)達的今天,很多公民開心自己一出生就擁有盧梭口中的平等,其實這種平等未必得到了真正的實現。不得不承認,在社會日益前進的過程中,這種相對平等范圍在不斷拓寬,兩百年來公民的努力有一定的效果。

盧梭醉心于公民治理國家。公民治理國家的前提是有相同的公意,他認為,公意始終是公正的,永遠以公共的福祉為宗旨。其次,公民還要有投票權、發(fā)言權、提案權、分議權和討論權等。如何投票如何選舉,他推崇羅馬共和國的做法。其實,一個國家如何治理,這個跟該國家歷史發(fā)展、經濟政治基礎、文化背景有很大的關系。盧梭的一些想法很有建設性,卻未必適應有些國家。而且,歷史證明,大家對其也是選擇性的接受。這本書不同時候看總是能給人一些啟發(fā),其中一些觀點總覺得有種魅力,引發(fā)你去思考自己生活的時代,每個時代不同,所以才能常常出新。

《社會契約論》讀后感 篇10

17、18世紀的歐洲,是一個變革的時代,是一個從經濟到政治再到文化的全面變革的時代。啟蒙運動的出現,使人們的反思意識逐漸顯露;同時,人們對于未來國家的憧憬的熱情也慢慢顯露出來。盧梭便誕生在這一變革的時代中,《社會契約論》也正是這個變革時代的經典巨著。本書以“主權在民”的思想,奠定了現代民主政治的基石,可謂近代世界各國政體的“施工圖紙”。在閱讀本書的過程中,也使我受益良多。

盧梭在書中提出了五個概念:公民、主權者、政府、法律以及立法者。公民,是每一個自然人。在沒有形成社會的時候,每一位公民都擁有各自的自由。其后,每一個自然人自愿與他人簽訂一項契約,使每個公民結合成為一個整體,以此換來個人的安寧和諧與安全,保證他們的權利不受他人的侵犯,因而通過這項契約初步形成社會。同時,公民們也因簽訂這項契約,而形成一個整體,這個整體便是主權者。主權者是所有公民的結合體,是公意的體現。由于主權者是由公民結合而形成的,因而會出現公民對自我的約束與管理不足的情況,因此主權者與人民之間需要一個紐帶作為主權者的代理人,幫助其進行管理。這個代理人便是政府。政府并不具備任何權力與職能,其權力是由主權者授予,因此主權者可以隨意撤換一個他認為不滿意的政府。盧梭認為,政府的存在形式有三種:民主制、貴族制、國君制;民主制即多數人統(tǒng)治少數人,由廣大人民進行統(tǒng)治。但民主制在盧梭看來,只是一種理想化的社會制度,實現的可能性不大。因為其認為“人民通過無休止的來開大會來討論公共事務”是不可能的、“多數人統(tǒng)治少數人則更不可能發(fā)生”,因而民主制只能作為一種理想的形式。貴族制,通過選舉的方式產生執(zhí)政者,以少數精英對國家進行統(tǒng)治;國君制;即一人統(tǒng)治一個國家,統(tǒng)治者我們稱之為國君;一個國家的政府形式也因國情的不同而異,民主制適用于領土較小的'國家,這樣他們有充裕的時間去開人民大會來討論公共事務,貴族制則次之,而國君制適用于人口最少的國家,因為人民的力量弱小,難以形成反抗的力量:“兇猛的野獸只能在荒野里稱王”。

貴族制與國君制政府都不免會出現一種情況,即政府的個人意志與主權者意志之間的沖突,雙方之間的沖突則會導致權力濫用情況的出現,因此法律便應運而生。法律是一切社會活動的準繩,是政府管理的唯一標準;但是誰來制定法律?盧梭認為法律不能由政府來制定,政府制定法律則會偏于自己的私利,并沒有將權力放于籠子中。因此,需要真正智慧、深邃的智者來對法律進行制定,這些智者稱為立法者。立法者在立法時,可以依靠神明、宗教等形式教化人民,使法律被人民所信服,使人民自覺遵守法律。

盧梭通過以上五大概念,為我們描繪了現代民主國家的雛形,可以說是現代民主政治的奠基之作。但愿望總是美好的,盧梭為我們描繪的圖景,在實際操作中則困難重重;其次,由于時代的原因,盧梭的一些觀點中,在民主政體發(fā)展300多年的今天來看,有稍顯不成熟的地方,但是以上這些不足之處并無能掩蓋本書成為經典的政治學著作。

盧梭在有關議員的討論中,認為議員以及議員代表的出現完全沒有必要,因為人民完完全全可以自己行使這項權力。由議員代為行使這項權力,則會出現許多復雜的情況:“由于金錢以及懶惰的原因,他們(指議員)便最終有了可以奴役自己祖國的軍人和可以出賣自己祖國的代表?!笔沟眠@項權力濫用,并破壞社會。但從現實生活中可以發(fā)現,每個人處于社會生活中,都有無窮盡的事務等待著我們去繁忙,我們每個人也不可能自己親歷親為的去參加人民大會。其次,盧梭認為國家應保持較小的規(guī)模,把更多的權力留給人民,讓政府更有效率。但是,對于類似于我國遼闊的疆土,國土面積巨大的國家,除采取國君制外,有沒有其他更好的方法進行治理,盧梭沒有給出一個完整的答案。

盧梭締造的這個烏托邦,是一個綜合性的政治社會模型,也是對近代以前的社會體系的一種全面的挑戰(zhàn),影響了三百年間各個國家的現代化進程。直到今天,仍有許多人將盧梭作為其政治學的榜樣,可見盧梭對后世的影響。閱讀本書,對于民主政治將會有更深更細的認識,同時啟發(fā)著人們重新思考法律與人民之間的關系與立法所需要考慮的眾多因素??梢哉f,本書各處無不閃爍著理性的光輝,啟發(fā)著人們的思考。

《社會契約論》讀后感 篇11

盧梭,一個有著浪漫天性與卓越才情的人,是法國18世紀所有啟蒙思想家中最獨特、影響最為深遠的一位。他敢于坦露自己的靈魂,是真誠的象征。對他來說,自然就是真理,真理高于一切。而他的獨特的個性思想成就了他后來的命運。他的著作《社會契約論》就是很好的見證。

《社會契約論》,在法國大革命期間受到了熱情地贊美,許多革命者將其視為人生寶典?!叭松杂?,卻又無往不在枷鎖之中。”本書開篇,盧梭就向世人宣告了人類對于自由、平等的永恒追求。這是一本倡導契約自由、確定公共意志之書?!渡鐣跫s論》一書的中心論點:人生而自由與平等,國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協(xié)議的產物。國家的主權和立法權在人民,政府只是法律的執(zhí)行者,如果政府不合人民的“公意”,人民就有權推翻它。

自由是人本性的產物。人性的第一關懷就是對于自身的關懷。人人都有自由選擇自己的適當的生存方式,并且,人生來就是自由的、平等的,這是毋庸置疑的。此外,人只有在考慮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把自由轉讓出去。當人在枷鎖之下而喪失自由時,并不是他沒有了天然的與生俱來的自由,而是由于外界強勢的干擾??偠灾松杂?,自由是人的本性的產物。

然而,世界上確實存在著強勢與弱勢之分。人類想要繼續(xù)生存,唯一的辦法就是集合起來,形成一個聯(lián)合體,充分發(fā)揮全部的共同力量,以保護每個成員的人身與財產。這種結合一經實現,就產生了一個共同體。人們通過訂立契約來實現這種結合。值得注意的是,人們訂立契約,不僅是一種自由加入的約定,而且不應把轉讓自己作為條款。在共同體中,每個人自然擁有權利和所屬的自由。

主權者是由參加共同體的各個人所構成的。它代表著各個成員的公共利益,絕不可能有損害共同體利益的行為,否則則違背了社會公約。當然,各個成員都有義務服從公共利益,這樣,社會公約才是合法性的。主權是一種不可轉讓、不可分割的權利,因為它代表著民眾的公意,而不是個人意志,既是不能隨意轉讓的,也是不可分離的。主權是共同體形成的一項權利,它是建立在社會契約基礎之上的。主權者有權利約束每一個成員,但它的權力卻是有限的。它不能超出社會契約所規(guī)定的界限,不能過分要求、約束成員,這樣,才能保證主權權力行使的公正性,才能保障成員在參與社會契約中所獲的收益。

何謂法律?這在《社會契約論》中得到很好的闡述。法律是由公意產生的各項規(guī)定。法律對國家的成員有著普遍的約束力,它的對象普遍的,它所代表的意志亦是普遍的,而不是個別意志的簡單相加。想要國家穩(wěn)定,人民安定,就必須制定相關的法律,指引著社會向正義的方向前進。

論政府。政府只不過是主權者的執(zhí)行人,是法律的執(zhí)行人而已。政府的設立,是以主權者的存在為前提條件的。政府共同體,代表著主權者的共同意志執(zhí)行國家事務,它是民眾與主權者相聯(lián)系的一個中間紐帶,其職能在于實現民眾與主權者的相互適應,負責執(zhí)行法律并維持社會及政治自由。從一個高的角度來講,隨著國家的擴大,人民給予了政府的權力就越多,那么,政府受誘惑的可能性就越大,濫用權力的辦法也就越多。因此,人民要加強對政府的約束。當然,不同國家存在不同政府體制,但唯一相同的就是:政府只是主權者的執(zhí)行人而已。

《社會契約論》這一本書,包含了很多的內容,我無法一一列舉,在這里我只是列舉幾個印象深刻的方面談談感受??傊痪湓挘喝松杂善降?政府只不過是法律的執(zhí)行者,人民也有權利推翻它。

《社會契約論》讀后感 篇12

“人生來是自由平等的,一個理想的社會應建立在人與人之間的契約關系之上,國家是自由協(xié)議的產物,政府的權力來自民眾的認可。一切主權和立法權都屬于人民的集合體,一旦政府濫權,人民就有權推翻它?!?/p>

可以說,《社會契約論》第一次如此清晰的描繪了人類社會應有的完美圖景。它不是柏拉圖的“理想國”,不是托馬斯·莫爾的“烏托邦”,他完全站在歷史的角度,從現實出發(fā),從公民、主權者、執(zhí)政者(政府)、法律和立法者這幾個角度,剖析解構了人類社會的全部,給我們展示了人類社會應該有的樣子。

也可得出來,盧梭大量借鑒了洛克和孟德斯鳩等人的理論,比如自然環(huán)境對社會制度的影響,財富和自由的.分配方式等,一般來說,各類立法和社會體系必須因地制宜,根據不同的情況制定不同的法律、政策。這樣似乎看起來不是平等,但卻是最大的平等。

我們知道,公民作為自然人,進入社會起就與其他所有人訂立了一項社會契約,他們放棄了身為自然人的部分自由,從而換取了和平、安寧、穩(wěn)定,總而言之,換取了他們的自由不被他人侵犯的權利。因此只要公民還在社會當中享受這些權利,并且愿意繼續(xù)在這個社會當中生存,社會契約就是永不能被打破的法則,否則他們就成為敵人。

我們知道,政府本身是不具備任何的權力和職能的,它的一切權力都是被主權者賦予并且是代為執(zhí)行的,假如有一個人站出來凌駕于人民之上,人民便不存在了。如果任何一個政府要求公民一味地無償奉送,整個民族都是瘋了。

我們知道了,法律是一切社會活動的準繩和原則,不但是公民在社會當中規(guī)范自己的唯一參照物,更是政府管理的唯一標準。無論是所有人(民主制)、少數人(貴族制)還是一個人(君主制),只要他是在按照法律管理國家和社會,那么他就可以被視作一個好的政府。當然法律可以規(guī)定特權,但卻不能將特權賦予某個具體的人或者某個階層。

遺憾的是,如盧梭所言,人類從未出現過真正的民主制,而且未來也絕對不會出現。因為多數人統(tǒng)治少數人,這本來就是違背自然規(guī)律的。所以,景觀人類社會可以有的最美好的圖景早已被如此詳盡的描繪出來,可是我們從來而且以后也大概沒有那般的幸運親眼看見這樣一副圖景的存在。

相關推薦

  • 社會契約論讀后感12篇 我們提供了一些與“社會契約論讀后感”相關的實用信息供您參考,在再仔細閱讀作者寫的作品中,他的一些話語引人深思。?在閱讀完成后,我們應該好好地反思和整理自己的思路和感受,在閱讀后還請您收藏本網頁網址!...
    2023-07-10 閱讀全文
  • 社會契約論讀后感匯編 閱讀已經成為我們生活的一部分,通過作者的作品,我們可以獲得更多感悟。寫讀后感是探索、理解和分析書籍中的價值的重要工具。在本文中,筆者將分享一些與“社會契約論讀后感”相關的內容,希望您能收藏本頁面!...
    2023-06-24 閱讀全文
  • 社會契約論讀后感精品 作文伴隨我們于無形之中,寫作文可以說是我們彼此溝通的橋梁和語言的延伸。想要寫好一篇作文可以多學習一些寫作技巧和手法,怎么樣才能寫出來讓人過目不忘的文章呢?有請駐留一會,閱讀小編為你整理的社會契約論讀后感精品,強烈建議你能收藏本頁以方便閱讀!人是生而自由的,國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協(xié)議的產物,如果自由...
    2023-11-20 閱讀全文
  • 《社會契約論》讀后感(范例九篇) 我對于“《社會契約論》讀后感”的資訊感到滿意,編輯整理的作品讓我佩服其中所蘊含的意志和頑強不屈的精神。它讓我感動和震撼,觸動了我的內心并呼喚著我。讀完作品后,我選擇了感受最深的一點,用簡單的句子來描述我的讀后感。再次感謝你的選擇,希望這些信息對你有幫助!...
    2023-11-23 閱讀全文
  • 《社會契約論》讀后感精選13篇 閱讀完作者的作品后,相信每個人都會發(fā)現其中許多值得分享的內容。并且,寫一份讀后感不僅可以幫助大家更好地提高寫作能力,同時也是一種值得推薦的學習方式。作為小編,我強烈推薦大家閱讀這篇名為“《社會契約論》讀后感”的文章,相信它會為你的工作和生活帶來幫助!...
    2023-05-17 閱讀全文

我們提供了一些與“社會契約論讀后感”相關的實用信息供您參考,在再仔細閱讀作者寫的作品中,他的一些話語引人深思。?在閱讀完成后,我們應該好好地反思和整理自己的思路和感受,在閱讀后還請您收藏本網頁網址!...

2023-07-10 閱讀全文

閱讀已經成為我們生活的一部分,通過作者的作品,我們可以獲得更多感悟。寫讀后感是探索、理解和分析書籍中的價值的重要工具。在本文中,筆者將分享一些與“社會契約論讀后感”相關的內容,希望您能收藏本頁面!...

2023-06-24 閱讀全文

作文伴隨我們于無形之中,寫作文可以說是我們彼此溝通的橋梁和語言的延伸。想要寫好一篇作文可以多學習一些寫作技巧和手法,怎么樣才能寫出來讓人過目不忘的文章呢?有請駐留一會,閱讀小編為你整理的社會契約論讀后感精品,強烈建議你能收藏本頁以方便閱讀!人是生而自由的,國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協(xié)議的產物,如果自由...

2023-11-20 閱讀全文

我對于“《社會契約論》讀后感”的資訊感到滿意,編輯整理的作品讓我佩服其中所蘊含的意志和頑強不屈的精神。它讓我感動和震撼,觸動了我的內心并呼喚著我。讀完作品后,我選擇了感受最深的一點,用簡單的句子來描述我的讀后感。再次感謝你的選擇,希望這些信息對你有幫助!...

2023-11-23 閱讀全文

閱讀完作者的作品后,相信每個人都會發(fā)現其中許多值得分享的內容。并且,寫一份讀后感不僅可以幫助大家更好地提高寫作能力,同時也是一種值得推薦的學習方式。作為小編,我強烈推薦大家閱讀這篇名為“《社會契約論》讀后感”的文章,相信它會為你的工作和生活帶來幫助!...

2023-05-17 閱讀全文
亚洲综合伊人久久综合| www.欧美日本在线| 国产精品电影久久| 一级人爱| 大胆欧美777| 四虎永久在线精品免费av | www涩涩com| 六月丁香综合| 中文字幕亚洲专区| 欧美VA免费高清在线观看| 成人综合 网站| 久久视频三区| 免费国产自线拍一欧美视频| 激情亚洲欧美色图| 国产激情久久久久影院老熟女| 五月激情小说二区三区| 四虎一区二区| 无码无需播放器av网站| 亚洲一区二区视频在线| 熟女丝袜福利| 国产精品激烈高潮白浆| 你懂的得在线视频观看| 中文字幕国产日韩国产| 国产中文在线观看| 激情五月天色播| 五码在线免费视频| 中文字幕亚洲无线码| 免费久久99精品国产| 这里只有精品在线观看| 校花醉酒后被乞丐进入| 在线免费看a| 日本中文字幕欧美| 99免费观看视频| 久久久外国黄色大片| 欧美XX在线视频| 色狠狠一区| 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在线免费观看| 性按摩无码在线| 亚洲精品人妻| 亚洲av资源| 黑人免费视频WWW|